农历十一月冬至节,亦称“冬节”,时间在冬至日举行(每年公历的12月22日或23日)。在广西,冬至是较大的民间传统节日。汉族尤重视此节。壮、瑶、侗等少数民族也有过冬至节的习俗。 冬至团聚、祭祖的习俗与春节略同。此俗在广西各族中普遍流行。客家人有“冬节晤返冇(音“摩”,意即“无”)祖宗”的说法,意为冬至日凡因事外出者要返回家中与家人团聚和祭拜祖先,否则便被视为对祖宗的不敬不孝。武宣、南宁等地,已嫁妇女于冬至白天可到娘家“吃冬”,但须于天黑前赶回夫家,切忌在娘家过夜。如路途太远或其他事故不能赶回夫家者,则要到外族人家留宿过夜。1949年前,钟山、阳朔、上林、大新、三江等地冬至前后有集体祭拜宗祠、社公、土地公的风俗。届时,杀猪宰羊,大办酒席,祭拜仪式十分隆重。桂林等地区,乡村民众于冬至节期间建醮酬神,称“太平醮”。届时,以村为单位,延僧道,设神醮,吹铜笛,打冬鼓,放铁炮,戴面具跳神,意在酬谢神灵降福,天下太平安泰。明、清以前,民间普遍流行冬至拜老敬老的习俗。届时,幼辈要向父母、老人、师长拜节并向他们献鞋袜等礼物。在桂平等地的瑶族中至今仍存此俗。桂平瑶族以冬至为“敬老节”,女儿、媳妇此日要送新衣、新帽、新鞋给家中老人,以示孝敬。 冬至食品较为丰富并有寓意。各族民间于冬至节普遍有吃汤圆的习俗。认为天圆地方,汤圆象征天圆,吃汤圆意为祭天。古代有冬至祭天、夏至祭地的风俗,冬至吃汤圆即古代祭天的遗风。玉林、梧州等地区汉族吃豆腐酿,德保等地壮族吃南瓜饭,此与北方冬至吃百味馄饨的寓义相同。古人认为,宇宙万物均从原始的浑沌状态发展变化而来,冬至曾作为历元岁首,是万物运动变化的初始。因此,冬至吃豆腐酿、南瓜饭、馄饨即象征宇宙浑沌之形,又寓意开天辟地之始。此外,粽子、沙糕、糍粑(又称“冬糍" 或“大肚糍”)等也是冬至常见的食品。最为特别的冬至食品是鱼生。在宾阳、龙州、那坡、扶绥等地的壮、汉民族,鱼生是冬至的头等大菜。是日鱼价特贵。民间有“冬至鱼生,夏至狗肉”的俗谚。认为冬至虽是阴气达到极盛,但也是阳气回升之始,故冬至外阴冷而内阳热,宜吃凉性鱼生润肠;夏至虽是阳气达到极盛,但也是阴气回升之时,故夏至表阳燥热而内阴寒,宜吃温性狗肉暖胃。冬至腌制腊味食品是广西各族普遍存在的习俗。习俗认为,冬至腌制的腊肉、腊肠、腊鸭色好味香,可长期保存而不变质。桂北地区有“冬至腊肉不用盐”的说法。东兰等地“湖广人”(汉族)于冬至日腊年猪,以备春节吃用。贵港等地有冬至酿酒的习俗,名为“冬酒”,作日后待客和春节酒席之用。 (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西通志•民俗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22-323页。) 整理:唐艳 编校/排版:郭珊敏 审核:许晓明 朱凤立 声明: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原创出品,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在广西汉族民间,特别是在客家人中至今仍普遍流传“冬至大过年”的俗谚。周代时,人们以十一月冬至为岁首,是新年的起点,因而冬至曾经是一个隆重的新年节日,只是后来通行以一月为岁首,以春节为新年,冬至才退居为一般的节日。迟至今日,冬至的节日活动仍部分保留了新年活动的内容。剪纸作者:罗华清 吴航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