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新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启动!来看看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待遇如何→
发布时间: 10-2201:49

记者10月20日从南宁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评选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榜样人才,在全市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和带动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近日,南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启动了南宁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及第九批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

据了解,本次计划评选南宁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0名左右、第九批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左右。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24时。本次申报所有环节均通过南宁市“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在线上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方式分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仅需在电脑或手机填写少量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
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了解到,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对象是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南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是近三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和成果较为突出、目前全职在南宁市辖区内工作。同时,对选拔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年龄也有一定的要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下同)。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年龄可放宽一周岁。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除此之外,还应获得相关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专业方面的奖励或荣誉。
获选拔成为南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有哪些待遇?
据了解,根据《南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规定》《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管理规定》,南宁市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批管理期限为4年,人才在管理期内将在工作环境和条件上获得一系列的支持和保障。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在同等条件下,申报科研项目优先安排;免费安排一次不少于10天的外出学习疗养;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税后津贴等。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管理期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在同等条件下,申报科研项目优先安排;可参加一次统一组织的学习、考察活动;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税后津贴等。
此外,评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可申请认定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最高4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优诊等待遇;评上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认定E类高层次人才,享受最高2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优诊等待遇。